大道之行:限奶令確有必要

立法會就政府修訂《進出口條例》,推行限奶令展開審議,繼奶粉供應商表示反對之後,個別議員對政府做法亦有保留,雙方激辯,好戲連場,政府堅持限奶令確有必要,估計需持續約一年,至明年農曆新年過後,待市面奶粉供應保持平穩,經檢討後,才會撤銷。種種事實反映,奶粉荒是客觀存在。水貨集團渾水摸魚,用螞蟻搬家的方式,深入社區零售店及藥房搜購,擾亂正常銷售,導致不少本港家庭買不到奶粉,帶來緊張甚至恐慌。

非常時期用非常手段,重點打擊水貨集團,做法正確,限帶不超過兩罐奶粉過境,做法凌厲,實屬不得已而為之;果不然農曆新年前後,水貨客幾近銷聲匿迹,收到明顯的阻嚇作用,為恢復奶粉供應鏈的正常運轉,排除了外來干擾,創造了良好條件。

公共行政及執法的要求,需要持續與穩定,可讓公職人員有法可依。「先訂立,後審議」,為執法行動爭取到時間,迅速遏制水貨集團,但後續必須有堅實的法律基礎,以支撐行動的合法性,要求短時間內撤銷限奶令,並不合理。

有意見認為修例違反《基本法》有關保障自由貿易的條文,是言重了。當市場出現不正常的狀態,如奶粉供應及銷售失常,政府有責任介入,推行限奶令,目的在特定時間內把奶粉列作限制商品,令市場回復正常,用意恰恰在於為自由貿易提供保障,符合《基本法》的立法原意與精神。

看來,政府應爭取用一年的時間,梳理好整條奶粉的供應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