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翁羅哲欽後人爆爭產戰

【本報訊】富翁羅哲欽三年前逝世,留下估計逾十二億元遺產,但他的子女卻因為遺產管理的問題反目。他的其中一名女兒不再相信獲委任為遺產管理人的兄弟,早前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改由會計師擔任遺產管理人,法官昨頒發判決書,批准她的申請。

估計遺產總值逾12億

判決書透露,羅哲欽於二○○五年立下遺囑,將遺產平均分給三名兒子、兩名女兒及一名女婿,並委任他的妻子及其中一名兒子做遺產管理人,但他的妻子比他早二十四日逝世。

羅哲欽在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逝世,享年九十五歲,並由該名兒子一人做遺產管理人。

死者的遺產包括跑馬地一個連車位的住宅,四間藍籌上市公司的股份及銀行存款。判決書稱,扣除從該筆遺產中撥約一億元還清死者債務後,估計遺產總值超過十二億元,六名受益人每人可分得二億元。

女申請改產管人獲准

羅哲欽逝世後,六名受益人分成兩陣營,兩名女兒及女婿為其中一方,三名兒子則為另一方,他的女兒並要求撤換遺產管理人。

法官指,單憑雙方反目並不足以構成撤換遺產管理人的理由,死者在妻子死後無再加新遺產管理人,可推斷死者想由該名兒子一人做遺產管理人,但雙方已失去互信,三年來遺產管理工作無進展,簡單的遺產管理工作甚至可能變成一場昂貴的法律訴訟。反觀聘請會計師管理遺產估計要花費六十萬元至二百萬元,比起十二億元遺產可說微不足道,故決定撤換遺產管理人,而為免令死者兒子一方擔心,決定用兒子一方提名的會計師行。

案件編號:HCCCA 313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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