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電擾舊同學 女教師感化

【本報訊】小學女教師懷疑一名舊同學洩露其弟曾涉藏毒案,致電騷擾該舊同學逾三百次,被裁定不斷打電話等罪成,裁判官昨指被告為人師表,作出這類行為實不容社會及法庭接受,雖被告對教育有一番熱誠,會因本案被定罪而失掉教職,但這是她必須承受的結果,判被告接受感化一年。被告須依感化官指示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及參加有助被告康復的活動。

廿七歲被告陳佩婷,被控兩項不斷打電話及一項浪費警力罪,指她於去年四月五日至六月廿日期間,致電女事主林珊的手機一百七十三次,及事主所任教的學校一百六十二次;被告並於去年四月十八日向警方報假案指事主所住單位有人不適。

曾赴花蓮做義務教育

被告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對自己犯事造成多人不便感到抱歉,她很喜歡當教師,但現已失去機會。被告最近亦曾到台灣花蓮做義務教育工作,她任教學校的前任校長,及一名教育學院的教授也有表揚被告。

案件編號:TMCC 307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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