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區醫院外科部駐院專科男醫生黃浩卿,去年一月十二日清晨五時從灣仔嘉薈軒卅九樓住所墮下身亡,並遭揭發是愛滋病帶菌者,院方事後安排一百卅多名相關病人接受驗血,幸無人受感染。
案件連日來經死因研訊後,死因裁判官昨日推斷黃得悉染病後而跳樓輕生,裁定死於自殺;又指鑑於醫院管理局的醫生在手術中若受傷流血,現只需向院方「自願呈報」,死因裁判官認為此舉對病人保障不足,建議醫管局需規定醫生日後「必須呈報」。
死者黃浩卿(三十四歲)的胞姊黃真真對裁決結果不作回應。黃的上司即東區醫院外科部主管鄧宗毅醫生則在庭外指出,醫管局已有指引,要求醫生若在手術中流血後須即時向院方呈報,但由於屬鼓勵性質,遂不設罰則。鄧認為死因庭建議的方向正確,考慮在院內推廣,以保障病人及醫護人員,但坦言理想和現實或會有「落差」。
東區醫院發言人昨回應指,對今次事件深表惋惜,向遺屬致以深切慰問。醫管局發言人稱歡迎死因庭的建議,並會作進一步研究。
案件編號:CCDI 18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