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獸父與女四度亂倫

十七歲少女為了得到手機及平板電腦而願意出賣肉體,跟她交易的並非別人,竟是她的親生父親。少女其後帶同男友回家跟父「攤牌」,兩男先是口角繼而動武,驚動警方到場,揭發這宗亂倫案。涉案五十歲父親本被控十項亂倫罪,他昨於高等法院承認其中四罪。其妻撰寫求情信讚揚丈夫是負責任的丈夫及父親,她現要獨力照顧九歲兒子及三個月大嬰兒,甚需丈夫分擔家庭重擔。法官則表明必定會判處被告監禁,但希望先了解其家庭背景,故索閱背景報告,將案押後至下月中判刑。

五十歲被告任職保安員,他本被控於去年一月三日至二月十六日期間,一個半月內跟當時剛滿十七歲的親生女兒,十度發生性行為。他昨承認其中四罪,其餘控罪會保留在法庭檔案。

控方案情指,去年三月三十日晚上,女事主X帶同男友返回將軍澳家中跟父親「攤牌」,兩男發生爭執繼而動武,警方接報到場將二人拘捕。探員調查時追問X二人爭執的原因,X驚爆與父有多次性行為,警方遂以亂倫罪將其父拘捕。

每次用潤滑劑 體外射精

在錄影會面中,被告和盤托出跟親女胡混經過。去年一月三日早上七時許,他趁妻子帶同兒子離家,走入X房要求性交易,X欣然答允,並表示想要一部手機,被告跟X性交後,就買了一部手機給她。

翌日被告又要求X性交,今次X表示想要一部平板電腦,被告應允,在一月十二日被告完事後給了X五百元;二月五日又再應X要求給她錢,以換取跟她性交。被告更進一步透露,每次跟X性交都有用潤滑劑,且採取體外射精方式,至於是否有用安全套,他表示記不起來。

求情時律師指被告還有一名九歲兒子及剛出生三個月的嬰兒,但就沒有透露嬰兒性別,全家依賴他每月八千元的收入過活。至於X在事發後已搬離家,跟當時三名男友中的其中一人同居,她更向警方透露跟三人都有肉體關係。控方就表示X目前芳蹤杳然,警方只知她沒有離港,但就聯絡不到她出庭作證。

案件編號:HCCC 25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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