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逐機電署工程師

旺角花園街前年底發生四級火釀三男六女死亡案,死因庭昨傳召機電工程署的工程師何偉強作供,嘗試解釋肇事排檔起火原因。惟當何讀出報告至中途時,死因裁判官陳碧橋發現有關報告沒就起火原因作出結論,批評報告內容「講咗等於無講」,又直指何似做偵探多於研究排檔的供電設施。陳官狠批:「機電工程署有個『電』字,但又搵唔到起火原因!」認為報告對死因庭沒幫助,即時腰斬,毋須他繼續宣讀報告餘下內容,並下「逐客令」請他離開。

陳官日前已因消防處花了年多時間調查,卻只得出「起火原因不明」的結論而狠批消防處報告。他昨聆聽機電工程署報告期間再指:「聽咗幾個鐘,都聽唔到個報告講同大火有乜關係,報告又沒有結論,喺度嘥咗啲時間!」陳官又指該報告曾研究排檔有否偷電,但又指該檔用電量很大不似偷電,認為這非機電工程師研究的範疇,反「似做偵探多啲」。

火災時電箱仍有電

陳官並指日前作供的政府化驗師及專家證人理工大學電機工程系講座講師,均找到起火原因;惟「消防處雖有『消防』兩字,但又搵唔到(起火原因);機電工程署有個『電』字,又係搵唔到(意即有關電力問題與排檔起火關係)!」

據何所讀的報告內容指,機電工程署獲邀研究在事件中,大火與電力問題是否有關。他發現疑是起火源頭的二六八號排檔電箱雖有爆裂及曾短路,但電箱內裝置並非損壞嚴重,認為並非電箱內出現電力故障。另外警方事後在該排檔矮櫃頂發現三條電線有可疑,交予署方檢驗,何發現電線裏有用銅線接駁鋁線情況,認為電線曾出現電力故障,該位置亦正是起火點;但他不認為該些電線是接駁往電箱底,因為如斷開的電線發生短路,電箱內應沒有電,但火災時該電箱仍有電。

疑業主拆除防火設施

另外屋宇署女高級測量師朱婉雯供稱,前年十一月卅日凌晨唐樓大火後,同日下午她與同事到場視察,唐樓雖嚴重破壞但樓宇結構沒有危險。她又指屋宇署早於○八年發現唐樓的兩邊閣樓,被業主擅自把防火牆改成側門通往前梯,屬違反消防安全條例,遂發出清拆令。惟業主反建議指加設保護門廊及防火門以保留側門,署方接納,在一○年五月巡查時亦發現確已加設防火措施;惟火災後發現該些措施又被拆除,她懷疑業主為了「應酬」署方,先加防火設施及後又拆除。

朱續指早在○九年視察時,發現有單位住客把防煙門改成鐵閘,而正門前梯有電錶及電線外露,遂於一○年初發出十六張消防安全指示的傳票,最終居民只執行了其中七項並要求給予寬限期,署方遂下令要在一二年一月前完成,惟直至大火時亦無改善。署方亦曾於一一年八月視察上址的劏房問題惟未能入內,而火災後發現唐樓內有七個單位共被間成廿九個劏房,令其中五個單位的劏房住客未能使用後樓梯。

案件編號:CCDI 1155-116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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