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定期檢討做法可取

農曆新年前熱爆全城的奶粉問題,近日又再出現熱議,一來中央領導人在人大政協兩會期間主動提及,而內地媒體亦高調以此為題,批評特區政府做法不妥當,罰則太重,有歧視內地同胞之嫌,二來立法會正式進入立法程序,黨派間的不同見解亦引起輿論關注。

政府決心修訂《進出口規例》,限制每人每日只可攜帶兩罐奶粉出境,做法相當凌厲,招惹個別利益群體的批評是意料中事。但為徹底堵塞漏洞,有力打擊無孔不入的跨境水貨集團,修例乃不得已而為之。

政府針對目標,對準水貨集團,取態正確。香港是法治社會,行政與執法必須有法可依,不可隨心所欲,以人治代替法治,因此獲得立法會的支持,通過修例,是關鍵的一步。

立法會各個主要黨派,不論政見左中右,在大是大非面前,均表示支持政府修例,所不同的是,對於何時取消法例,各有不同看法。個別議員擔心,修例有損香港自由市場的聲譽,怕政府未來拒絕還原,甚至延伸至其他商品,因而要求加設「日落條款」。

事實上,當局只需要定期檢討立法後的成效,待水貨集團知難而退,加上奶粉供應鏈各個環節恢復正常,港媽滿意購買狀況後才還原法例,自然水到渠成。

政府每隔三個月或不超過半年時間,向立法會交代市面奶粉供應及跨境狀況,讓公眾了解實況及增加信心,應是正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