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中藏牌表姐竹館出千

月薪只有一千元人民幣的內地女工人,來港到麻雀館耍樂,但一日內卻輸了逾四個月的工資。她不忿輸錢,為求「上訴」成功,竟在麻雀館內「出千」,將三隻「士啤」麻雀暗藏在兩邊衣袖之內,用暗藏的麻雀食胡,三名懵然不知的雀友連枱上有多少隻麻雀都不清楚便奉上「位位六百」。她雖然瞞得過雀友,但逃不出男經理的「法眼」,男經理確認她在麻雀館內「出千」後採取行動,但未有像電影橋段般把她帶到後巷濫用私刑,而是把她交給警方處理。她昨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賭博時作弊罪,被判即時入獄兩個月。

卅九歲女被告胡菊蘭,持中國護照入境。控罪指,被告於三月七日在旺角砵蘭街的瑞興麻雀館內,在一局麻雀中分別將一隻及兩隻麻雀收藏在左右手手袖內,並以此騙取三名不知名人士合共一千八百元。根據《賭博條例》,在賭博過程中用欺詐手段贏錢已經犯法,最高刑罰為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十年。

兩袖三隻牌 經理識穿

案情指事發當日下午近四時,被告在瑞興麻雀館一樓與三名身份不詳的人士打麻雀,被告當時穿黑色長袖外套,一名麻雀館男經理看到被告在其外套兩邊袖內藏有三隻麻雀,被告剛好食了一鋪胡,並向其他三名雀友每人收取六百元,三名雀友沒有留意枱上的麻雀數目便付款。男經理隨即翻查閉路電視錄影,確認自己觀察正確,於是報警。警方拘捕被告後,她直認說:「輸咗錢想贏返囉」。

辯方律師昨求情稱,被告在內地任職食品加工工人,月薪只有一千元人民幣,但她當日在麻雀館內早已輸掉五千多元,對她來說「係好多錢」,她因此才會一時愚昧,鋌而走險「出千」使詐,期望可收復失地。

同枱三雀友 不知被騙

在背景方面,被告已經離婚,目前在內地獨居,她患有腦腫瘤,希望法庭考慮到她沒有案底和坦白認罪而給予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指:「喺賭博期間出老千係好嚴重嘅罪行,因為牽涉詐騙」,因此要判被告即時監禁,被告認罪,刑期可有三分之一扣減,遂判監兩個月。由於當日受騙的三名事主在離開麻雀館時沒有留下姓名和聯絡方法,警方未能將騙來的金錢歸還,控方昨想將被告騙得的一千八百元充公。惟裁判官認為三名事主有可能會聯絡麻雀館取回金錢,故下令將錢暫時交由警方保管,以等候三名事主認領。

案件編號:KTCC 135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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