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環國際金融中心二期去年五月發生電梯工業意外,維修技工在更換電梯限速器鋼纜時,鋼纜突然鬆脫下墮,三名在電梯槽底的工人被擊中受傷,其中一人更傷重昏迷,事後勞工處票控維修承辦商奧的斯違反地盤安全規例。奧的斯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其中三張傳票的指控,被判罰款共一萬八千五百元。
遭票控的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昨就三張傳票承認指控。有關傳票指它去年五月七日在中環國金二期,無設置及保持安全工業裝置及工作系統、沒有採取足夠步驟防止有人墮下、及沒有防止工人被墮下物體擊中。裁判官分別就上述三項指控,向奧的斯罰款一萬元、五千元及三千五百元。勞工處原本還有一張傳票,指控它無提供足夠指導訓練監督,以確保工人安全,但勞工處昨日決定不提證供檢控,指控因此被擱置。
資料顯示事發日維修工人在國金二期地下工作,為二號電梯更換限速器的鋼纜,三人在槽底工作,兩人在地面接應。期間一段鋼纜突然鬆脫跌落槽底,槽底其中一工人被鋼纜劈頭重傷,安全帽亦被毀爛。另兩名工人輕傷。
案件編號:ESS 42814、16及17/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