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法國名牌LV(LOUIS VUITTON)發律師信追究涉侵權香港商戶的風波有緩和迹象,LV昨晚發表聲明,除交代已與兩名近月被LV指侵權的香港商戶達成「友好協議」外,亦指聽到社會各界聲音,日後處理類似侵權個案時會考慮採取漸進處理手法,先向侵權者發警告信,再決定是否作出法律行動。至於網民醞釀明午到LV尖沙咀店「參觀」的抗議行動暫仍繼續,更揚言明天會帶同格仔物品進入店內,向LV職員查詢是否合法,至今有約一百人響應。
在深水埗經營鈕扣配飾店的楊先生昨在電台節目表示,去年八月購入兩個黑色小手袋,十二月收到LV信件,指他售賣的有關小手袋的袋扣侵犯LV袋扣設計S Lock版權,要求他賠償二萬五千元,他堅持不肯賠款。到今個農曆新年前他再收到LV信件,賠償降至五千元,限他後日之前登報道歉及賠償,他昨晚回覆本報記者查詢時指,仍未收到LV最新通知。
在旺角經營時裝店的雷太稱,去年七月購入來自日本的手袋,兩個月後被LV指其手袋扣含S Lock設計,損害LV權益,LV索償額達十五萬元,令她失眠。她堅持當初入貨時只覺得手袋款式美觀,亦不認為侵權,故不會賠償LV。
筲箕灣髮型屋東主陳先生因洗頭椅及圓櫈含啡色格仔圖案被LV索賠,他亦揚言不會賠償。
LV昨晚發表聲明,交代昨已分別與一間髮型屋及時裝店就不恰當使用商標及侵犯知識產權事件達成協議,有關協議是確保公司商標得到保障,而雙方均認為是合理的友好互惠協議。
另外,有市民昨凌晨觀看無綫電視重播兩年前首播的劇集《仁心解碼》時,察覺其中一幕出現兩張啡色格仔櫈,憂慮無綫會因格仔櫈印有格仔被LV控告。無綫發言人強調,他們一直重視知識產權,所用道具必為法律認可物品,而格仔不一定跟任何品牌有關,或許市民近日對格仔及商標事宜較敏感,多謝市民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