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本港政商界的「許仕仁涉貪案」昨日在東區法院再度提訊,涉案的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兄弟、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等五名被告,首度在庭上答辯,他們對八項控罪全部否認,又表示毋須進行初級偵訊,裁判官遂把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排期審理,五名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控方昨呈上一份新修訂控罪,其中原指控郭炳聯與許仕仁的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獲撤銷,令郭炳聯由面對三項控罪減至兩項;許則被加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七年七月一日至○九年一月廿日期間,身為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未有向港府披露曾接受同案兩名被告陳鉅源及關雄生多筆共逾一千一百一十八萬元的款項。
五名被告為:許仕仁、郭炳江、郭炳聯、陳鉅源及關雄生,五人昨步入法庭時一改平日繃緊的面容,許仕仁進庭前更稍作停步,攤開雙手向站在法院外的記者微笑,其餘被告亦較上幾次輕鬆。惟五人在庭上答辯時,仍顯得略為緊張,其中許仕仁及郭氏兄弟以廣東話說:「唔認罪。」另兩名被告則以英文答辯。
控方在庭上透露,他們把其中一名證人從早前的名單剔除,但會加入一名處理租約的律師作證人,令證人名單維持七十二人,又透露現有的證物已達七百七十七份,他們亦按早前承諾,於上月底把與案相關文件交予辯方。五名被告的律師則稱,所有被告均毋須進行初級偵訊,但第三至五被告的律師要求控方盡快交出未使用資料的清單,控方回應稱會在交付高院的程序完成後盡快處理。
根據控方最新控罪書,許仕仁涉及全部八項控罪,當中他個人面對三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罪指他在二○○○至○九年,擔任政務司司長、積金局等公職時,未有向政府披露曾接受跑馬地禮頓山的租約,以及多筆九十萬至逾一千一百萬元的款項及無抵押貸款等。
餘下五項罪名包括三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及一項提供虛假資料罪,其中串謀控罪,指許仕仁串謀其他被告,在○五至○九年期間,作為公職人員,作出傾向優待新鴻基地產及其附屬公司的行為,以令許仕仁透過其他公司獲得款項。
案件編號:ESCC 253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