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前任副廉政專員兼執行處首長李銘澤,被指在○九年八月廿六日駕駛一輛私家車時,在銅鑼灣摩頓台撞傷一名男途人,涉事傷者後來半身不遂。傷者的兄長蔡尚苗於去年入稟高院向李銘澤民事索償,案件昨在高院進行內庭聆訊。雙方的律師向法庭披露,雖然李銘澤對於賠償法律責任及原告的索償金額都已提出爭議,但他決定於本月廿五日與原告進行調解。
聆案官則稱案件已可排期開審,並指示雙方進行審訊預備工作,包括把中文證人供詞及警方供詞翻譯成英文。
案件編號:HCPI 260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