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限帶奶粉新例實施後,日前已有多名內地人因超額帶奶粉出境而被判罰款,昨日則出現首宗涉及港人被定罪的相類案件。失業多年的男子日前攜帶逾五公斤的罐裝及盒裝幼嬰奶粉在羅湖離境,期間被海關關員截查揭發,當他接受調查時,更情緒失控欲吞鑰匙宣洩不滿,最終被關員勸服。他昨於粉嶺法院承認企圖輸出禁運品等及妨礙關員執行職務兩罪,共判罰款三千五百元及充公所有奶粉。
涉及違規帶奶粉離境的港男被告陳克彪(廿六歲),被控在三月五日於羅湖管制站海關離境大堂內,未按照出口許可證規定輸出禁運物品,即涉及八罐及兩盒共重五點二一四公斤的奶粉,超出新例的一點八公斤規定;另指他在上址妨礙海關人員執行職責。案情指他被關員截停及帶入房受查時,他情緒激動,從褲袋取出一束鑰匙企圖放入口內,兩名關員欲制服他時更遭推開,但最終將他拘捕。無律師代表的被告,自行求情時透露已失業四年,期間依靠返大陸任兼職店員維生,他在庭外不回應奶粉是否自用。
另外,十二名內地男女日前在上水攜帶奶粉、尿片、飲品等大量貨物,但又未能出示單據,疑當水貨客而遭拘捕,昨於粉嶺法院各控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四名女被告文蘭清(四十三歲)、蕭偉芳(四十八歲)、楊益琼(四十七歲)及饒建惠(四十四歲)及八名男被告袁小東(四十八歲)、陳小宜(四十歲)、姜永華(卅六歲)、吳丁龍(卅五歲)、凌通(廿四歲)、余國鋒(卅七歲)、羅楊(廿二歲)及胡正生(四十歲),被控在三月四日於上水彩園路參與運送貨物業務。當中只有陳及余不認罪押後受審,其餘十人認罪各囚兩個月。
案件編號:FLCC 581-584/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