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在提及推動香港跟內地經濟融合時,着眼點只是香港的企業:協助香港企業拓展內地業務,引領海外資金進入內地市場,以及支持內地企業走出去。
財政司司長的眼中只有企業,實際上沒有香港。企業跟地方社會與經濟有關係,也是其組成部分,可卻不能把企業等同於地方社會與經濟。這種唯企業論,事實上是二十世紀以前英國等國的重商主義,但人家還有一個國家或政府因素在內,司長則連政府的利益亦未包含到經濟融合之中,只說怎樣協助企業。
香港與內地經濟融合若只着眼於企業利益,或違背、忽視本地的利益。例如CEPA,特區政府只是推動香港及海外企業借CEPA平台進軍內地市場,既會導致香港產業空洞化,就業機會北移,同時會把企業運作中產生出來的知識與經驗脫離香港。除非這樣的企業轉移只是企業所在產業鏈或價值鏈的一部分,且因這樣轉移可使留在香港的其他部分得益,否則將會是香港利益的淨流失。CEPA扣除個人遊,實際上對香港沒甚好處,對企業作用也不太大,卻成為引致香港利益流失的政策工具或平台。
香港本地社會經濟的利益,是促使本地的生產和服務擴大,創造就業和其他經濟社會價值。司長的唯企業論重商主義,反映這一批前殖民地官僚的意識形態缺陷——沒有本地利益的考慮和視野。
此所以經濟融合帶來內地消費需求轉移來港,這些官僚卻找不同理由來抗拒、阻撓,不顧香港居民的就業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