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貨車男司機去年「七一」看完煙花後,藉詞接載一名初次見面的十五歲少女回家時,將貨車駛至大角咀僻靜處,再誘騙少女到車後貨櫃,期間在密室內以鎅刀逼對方脫衣及向她「揸胸」數次,少女極力掙扎,最後更不理自己上半身赤裸而逃出車廂。事後被捕的卅五歲被告陳敬譽,早前在區院承認一項非禮罪。法官昨判刑時嚴斥被告,指本案案情非常嚴重,女事主當時被禁錮五分鐘,事後有抑鬱、變得孤僻及有自殺念頭等創傷後遺症,需接受治療,故將他重囚兩年八個月。
法官指被告知道女事主有偷竊習慣,因此藉誣衊她而對她作出非禮行為,將她困在漆黑的貨櫃內五分鐘,又用鎅刀指嚇,令事主極度恐懼;如果她不是及時逃走,被告很可能犯下更嚴重罪行。而他事後更無恥向警方說謊,繼續誣衊事主想偷竊欲推卸責任,故案情非輕。
具中三教育程度的被告,過往有欺詐案底,亦有嫖妓習慣,前年曾因嫖妓後不付款而被定罪。
案件編號:DCCC 110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