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朝推銷售稅失敗收場

【本報訊】特區政府成立工作小組研究為政府的財政承擔作出長遠規劃,料為日後擴闊稅基甚至加稅鋪路,但本港的稅制改革從來無坦途,特區政府早有滑鐵盧的經驗,唐英年任財政司司長時便曾企圖引入即銷售稅的商品服務稅(GST)以擴闊稅基,更曾提出可寬減薪俸稅等直接稅項及貧窮戶可以有補貼,以換取開徵新稅,但最終難違強烈反對民意,新稅項無疾而終。

稅基狹窄一直是政府隱憂,早於上世紀八十年代,當時的財政司翟克誠已提出銷售稅的問題,但未有任何行動。回歸後,金融風暴導致港府財赤連年,再醞釀開徵銷售稅,立法會先發制人,二○○○年二月以大比數通過「反對政府開徵銷售稅」動議。不過,政府同年六月仍成立「稅基擴闊的新稅項事宜諮詢委員會」,專責研究實施新稅項可行性,翌年八月委員會的報告提交九種新稅種建議諮詢公眾,但傾向開徵百分之三銷售稅,估計每年可為庫房帶來最少一百八十億元收益。

06年曾作諮詢 各界反對

不過,特區政府按兵不動,等待至○六年三月,政府才就開徵商品服務稅展開為期九個月公眾諮詢,當時的財政司司長唐英年也曾以人口老化等為開徵新稅的理據之一。根據當年的諮詢文件,假設稅率百分之五,每年有三百億元稅收,每年營業額達五百萬元以上企業強制登記代政府收稅,料約有六萬五千家企業須登記,同時會推行旅客退稅計劃,以免打擊本港購物天堂的美譽。

為減少推動新稅的阻力,政府也建議向綜援戶、非綜援戶的低收入家庭及一般家庭提供紓緩措施,金額最高可達每年五千五百元;同時又建議薪俸稅、利得稅及多項間接稅稅率,可因應開徵新稅項而下調,但未有提供具體寬減幅度,也因此令社會無從判斷利弊,加上擔心變作加稅的「無底深潭」,社會強烈反對,最後政府決定擱置計劃。特區政府今次擬「捲土重來」,阻力料必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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