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警署 老差骨上彈走火

【本報訊】葵涌警署發生警員佩槍走火事件。一名高級警員昨午在槍房領取左輪佩槍後,於上膛及退膛區上彈時突然走火,子彈射落吸震特製地板,幸無人受傷,警方對今次事件十分關注,正調查該警員是否違反上膛指引導致走火。警方發言人強調,警務人員使用槍械有嚴格指引,如證實有人違規,定必嚴肅處理。

子彈擊中吸震特製地板

發生佩槍走火的高級警員姓莫,加入警隊廿二年,現駐守葵涌警署軍裝巡邏小隊第三隊。昨午一時,莫午膳後到槍房領取史密夫威遜十型左輪佩槍及裝備,準備外出執勤,期間他走到槍房旁的上膛及退膛區為佩槍上彈,詎料佩槍突然走火,產生砰一聲巨響,子彈擊中附吸震力的特製地板,其他同袍聞巨響前往了解,幸未有人受傷,上司得悉發生走火事件大為緊張,交葵涌分區人員跟進,列「意外走火」案處理。

有資深警員表示,警員到槍房取槍,必須出示更紙及委任證交予槍房同袍核對,如多名警員同時取槍,須由上級在場監察及檢視上膛程序。另外,警員領取佩槍後,必須當作槍內有子彈,若今次事件涉及疏忽,有關警員或面臨內部調查。警察員佐級協會指,事件仍在調查中,不便評論,稍後會接觸該警員提供適當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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