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領導班子上場後,領導人一再重申要嚴懲腐敗,並警告各級官員,「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
然而,說說容易,真正要推行及實踐又是另一回事。官方媒體也曾指出,高檔酒宴頻現退訂潮,各地兩會競刮簡樸風。歲末,這樣的新聞令人欣慰卻也擔憂:熱鬧背後,有多少切實轉變,又有多少應景文章?
轉作風、明吏治非一日之功,一紙禁令或可短期治標,制度完善方能長效治本。以治標之策換治本空間,民意有期待,時機不能等。
中國式的反腐笑話特別多,就是在於沒有完善的制度。像有人大代表對官員公布財產,便有以下的謬論:官員也有自己的隱私權,就像病人的病例是隱私,需要保護;於是這位人大代表建議採取隨機抽檢的方式公開官員財產,比如定期「搖號」。
有網友詰問:「說得那麼委屈,對於官員某些隱私是尊重不得的,比如包養情婦、二奶和貪污。這種隱私難道要尊重嗎?」
這樣的人大代表水準何其差劣?有個笑話,問:有一個人經常要代表你說話,但你從來沒有見過面,為甚麼?答:是私生子他親爹。答:錯!是人大代表,不認識你也要代表你。
講真,作為「代表」,連官員從某種意義來說就是公眾人物,其隱私權範圍和普通老百姓的界限應該有所區別,將官員的隱私與病人的隱私相提並論更是不倫不類!看來,「用權受監督」,可靠的還是廣大的老百姓和網民!
說要「尊重」官員的隱私,潛台詞就是要給腐敗打開籠子,方便營私舞弊,貪贓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