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花園街四級奪命火的其中一名死者吳巨謀的兒子吳志文,原需昨日早上九時三十分出庭擔任證人,但吳卻遲到近三小時才現身,並向裁判官解釋因工作關係而遲到,又指下午要上班,不能擔任證人。死因裁判官斥責吳志文是死者相關人士,不論任何原因,需要以證人身份作供,如下午不出庭作供,將會向他發出拘捕令,吳最終亦有出席下午相關研訊。
吳出席研訊後在庭外解釋,指遲到是因警方原本通知他今日到庭作供而非昨日,但警方於昨早八時許卻突然通知他要即日出庭作供,令他大失預算,強調並非故意遲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