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協)外判的視光公司、「其傲發展」之兩名男董事,訛稱聘用了一名兼職視光師及三名兼職視光學生助理工作,並誇大部分職員的實際工時及薪金,在六年半內騙取教協共約卅八萬元薪金開支。兩名董事早前在區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欺詐罪成,法官昨判刑指案件涉款雖不多,但兩名被告用虛假資料及長時間犯案,令教協不能核實及跟進,是令案件嚴重的因素,故將二人各判囚兩年。
首被告羅偉健 (四十七歲)及次被告陸志華 (四十六歲),控罪指二人在○四年十二月一日至去年五月卅一日期間,用假資料向教協騙取薪金開支。
辯方律師昨求情指,兩被告已深感後悔,重犯機會不高,辯方更指次被告因不能再當視光師,已是對他最大的懲罰。
案情指「其傲發展」事發時獲教協委託,營運分別位於銅鑼灣及旺角的視光中心,首被告負責管理旺角店,次被告則負責銅鑼灣店。兩被告當時向教協訛稱聘用了四名兼職員工在兩店工作,惟事實上根本從未聘請該四人。
另外,兩名被告又誇大六名兼職視光師及十六名兼職視光學生助理的工時及薪金,從而提交虛假的員工薪金申領表以騙取約卅八萬元金錢。
案件編號:DCCC 718/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