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勢上訴 盼奪主導權

【記者鄭華坤報道】綜合法律界人士意見指出,遺產受益人與受託人的權責相距甚遠,前者可自由運用遺產,後者則無主導權,而法庭今次裁決,意味華懋慈善基金日後如何運作、以及華懋集團所賺一分一毫等亦會受到監管,基金很大機會提出上訴,希望推翻判決,否則作為受託人,華懋集團或不可能再以家族生意經營,而是受公眾監察。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遺產受益人與受託人最大的分別是對遺產運用的主導權,前者有權決定如何運用,後者則只是託管遺產,使用一分一毫也須經過負責監管的人士批准,作為受託人的慈善基金,日後必須公開及透明地交代基金資產及款項用途。

冀集團以家族生意營運

曾處理遺產事務的法律界人士劉玉娟指,遺產受託人並無話事權,而是執行死者生前意願,然後收取行政費用。她指出,華人社會將所有遺產全捐慈善用途十分少有,且今次牽涉金額龐大,律政司必須訂出清晰指引,詳述慈善基金應如何運作。劉續謂,相信慈善基金很大機會提出上訴,希望成為受益人,取回遺產管理的主導權,否則有關集團的營運將不能再以家族生意運作,所賺一分一毫也要受公眾監察,但由於這種情況從未在本港發生過,相信仍存在很多爭議。

一直指慈善基金欠缺透明度的龔如心契仔張雁坤昨稱,今次法庭判決再度確認他對本港司法制度的一貫信心,並深切希望判決可終止涉及其契媽遺產的一切不必要訴訟,又期望政府能落實其契媽遺願,為祖國及本港市民謀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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