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台籍漢涉掃男下屬股隙

【本報訊】台資科技公司男倉務員,稱其台灣男上司在讚賞他工作表現時,輕拍肩膊再順勢將手掃至屁股隙,他為保飯碗一直啞忍,至離職後才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及報警,男上司則否認指控,反指事主因曾被責罵、懷恨在心才誣告非禮。涉案男上司被控兩項非禮罪,案件昨在沙田法院開審。

年約四十歲的被告吳柏麟,否認於去年七月兩度在沙田一工廈的倉庫及公司的接待處非禮男子事主X。年約卅歲身材瘦削的X昨日供稱,他於去年五月入職該公司,去年七月在貨倉工作時,被告指他表現好,輕拍他膊頭,並順勢將手掃他背部至屁股;同月底,在接待處遇上被告,被告以類同方法摸他。

X稱七月底至八月初曾向一同事投訴遭被告摸;稱被告曾摸他多次,去年十月他難忍被告行為,又因家事請假,被告諸多阻攔,最後決定辭職並報警。

辯方律師盤問時指,X入職不久因表現不好而被調至被告管轄的部門,又指X自九五至○七年共有十一項不誠實的犯罪記錄,多次進出監獄及戒毒所,但填寫入職表時卻稱自己無刑事記錄。律師指,X去年十月與同事的通訊曾以「×街」形容被告,又明言要對被告還以顏色,X更故意把辭職信以電郵方式廣傳公司,及至位於台灣、上海及深圳等辦事處,可見X對被告早懷恨在心。

認瞞騙刑事記錄

律師續指X曾向同事表示「等錢使」,他離職後先向平機會投訴遭被告性騷擾,平機會叫他報警,再看刑事檢控結果才決定會否代為興訟。律師指,X因曾遭被告痛斥早已想報復,又想獲金錢利益,遂誣告被告。X承認在刑事記錄上瞞騙公司,但沒聽過有人投訴他工作不佳,他對被告態度普通,無特別不滿,亦無誣告被告。

案件編號:STCC 564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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