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遺產爭議不斷,她去世後其遺產現值多達八百廿億港元,已獲裁定可取得遺產的華懋慈善基金(下簡稱「基金」),為着它以甚麼身份承受遺產的問題,去年底與律政司對簿公堂,高院原訟庭今日將就案件宣判,其裁決結果將對基金處理遺產的自由度有重要影響。
龔如心於二○○七年逝世後,商人陳振聰聲稱持有龔如心於○六年訂立的最後遺囑,要求繼承遺產,但終審法院最後一錘定音,裁定陳振聰所持遺囑是偽造,龔○二年訂立的遺囑方為有效。根據○二年遺囑,其遺產應撥歸基金所有,但有關遺產的爭議並未因此停歇。
由於龔的遺產涉及慈善,律政司以慈善事業守護者身份介入,要求法庭就如何詮釋○二年遺囑內容作裁斷。今次案件的最大爭議,乃基金是以何種身份接收遺產。律政司認為,龔在遺囑表明,其遺產要用作慈善用途,故基金只是以受託人身份、有條件地承受遺產。
但基金指,龔生前並無持續利用基金行善,而且龔在遺囑要求把基金交託予聯合國秘書長、中國國家總理及香港特首等監管,又要求基金設立「中國版諾貝爾獎」等,這些要求極可能無法執行,只可視為無約束力的指引,基金應有權靈活處理遺產。
律政司認為如果這樣,基金使用遺產便會不受制約,遺囑要求只會流為空話。
雖然律政司和基金均不質疑○二年遺囑的效力,但如法庭認為遺囑無法執行,亦可裁定遺囑無效,其遺產則會以無遺囑的規定處理,由龔如心的高齡母親繼承。此外,○二年遺囑亦有提到要照顧龔如心丈夫王德輝的家人、以及華懋職工。據稱王德輝胞妹王德嫻曾要求獲分一半遺產,但不被臨時遺產管理人接納,王家亦無派人參與今次訴訟。
案件編號:HCMP 85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