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慧琪報道】政府今年將與兩間電力公司就《管制計劃協議》進行中期檢討,有環保團體批評現行協議向兩電提供的節能獎賞太易達標,更踢爆中電在此獎賞機制下,每年為客戶進行審計每節省一度電所賺取的額外回報,較出售一度電的准許回報高出兩倍多,而中電又未有把因發電量減少而省下的成本回饋客戶,實情是「搵笨」條款。
政府○八年與中電簽訂的《管制計劃協議》,訂明中電每年協助客戶進行一百五十次能源審計,合共節省一千二百萬度電,便可在准許利潤外,再賺取百分之零點零二的額外回報。
地球之友高級環境事務主任楊凱珊指,中電於○九年至一一年平均每年為客戶進行一百八十次能源審計,節省共一千六百萬度電,為中電每年帶來一千七百萬元額外回報。換言之,中電每節省一度電便可換取一元六仙回報,即使扣除中電因推行節能計劃每年約需三百萬元的開支,料每度電仍淨賺八毫八仙,較出售每度電的平均准許回報兩毫八仙,高出兩倍多。
她批評,按協議港燈及中電的節能目標非常低,只分別佔兩者一年本地售電量的百分之零點零三及零點零四。再者,中電因節能所減省的發電成本,不但未有回贈客戶,且讓中電較售電賺更多錢,簡直是「搵笨」。她建議,當局應趁中期檢討提升兩電節能目標至百分之一,並引入不達標的懲罰機制,及規定兩電與客戶分享獎賞。
中電回應指,地球之友提及的三百萬元成本,只是提供能源審核的成本,未包括眾多中電提供的節能工具和服務成本。
發言人又表示,售電所得的回報亦不能與節能獎勵直接比較,而節省了某度數電量,亦不等於節省了相等度數的發電成本,中電將與當局緊密合作進行《管制計劃協議》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