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台記者張孝義、謝中凡報道】壹傳媒出售台灣業務救亡大計再遇新挫折,台灣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布「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訂明閱讀率達百分之十以上的報紙、雜誌,不能和廣播電視事業整合。由於台壹傳媒多個買家目前已擁有電視、報章等業務,他們併購台壹傳媒必將違反草案規定,預料壹傳媒出售台灣業務勢將爛尾收場。
由於台壹傳媒其中一買家旺旺中時集團,目前已擁有中國電視台、中天電視台、《中國時報》、《時報周刊》等媒體,閱讀率與收視率恐已涉及逾越草案限制整合的百分之十,它再併購壹傳媒台灣業務,必將違反草案規定。另一買家中信辜仲諒,現亦持有緯來電視網等,再併購台灣《蘋果日報》、台灣《壹週刊》與壹電視等,同樣涉及違規。
有關的草案預計六月送交立法院審議,台灣多名律師指出,因為草案訂定二年過渡條款,故現有的媒體業者若涉及跨媒體整合等,即便有關交易已完成,最後仍有可能被宣告無效,賣方需退還買家支付款項,這意味壹傳媒出售台灣業務最終爛尾收場。
台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昨就草案議題表示,反媒體壟斷專法盡快在立法院通過,才能最根本、最制度面的解決問題,希望國民黨不要阻擋,一起建構健全的媒體環境。此外,台行政院長江宜樺昨指示成立媒體壟斷防制專案平台,專負責處理反媒體壟斷等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