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年的調查,二千四百呎的「唐宮」僭建正式被政府有關部門刑事檢控。這座僭建「唐宮」的「業主代理人」是唐英年的太太郭妤淺,因此,唐英年「甩身」,沒有成為被告,似與官司「無關」。正因為這樣,他的名字出現在新一屆全國政協的名單上,並盛傳他會當選全國政協常委,以卸任政務司司長的「資歷」取代已惹上貪污官司的再上一屆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的位置。
北京公布新一屆政協名單時,「唐宮」醜聞剛剛完成調查,有關部門還沒有作出刑事檢控決定。不過,根據北京「搵政協」的套路,特別是對像唐英年這樣頗有地位、與朝廷關係十分深厚然而又有醜聞纏身多時的「特殊人物」,有關方面一定會全面考慮其入政協、當常委問題的,一定會把「僭建唐宮」事件會否成為刑事案件考慮進去的。朝廷絕不想唐英年「入常」後成為第二個許仕仁。不過,若朝廷知道了僭建唐宮乃郭妤淺名下物業,唐英年惹不上官非,大概就可以「放心」讓唐英年進政協、入常委也。對此,朝廷和唐英年有過溝通和談話嗎?唐唐有沒有作出甚麼說明以打消朝廷的顧慮呢?
然而,香港政壇和輿情認定的問題是,不管「僭建唐宮」在不在唐英年的名下,不管他有沒有被檢控,他都是這單醜聞和事件的主角。這單事件是「唐宮」僭建事件,不是「郭宮」或「唐太」僭建事件,所有的惡劣政治影響都在唐英年一人身上,不是在他太太郭妤淺身上,而唐英年進政協、當常委竟「與此無關」、不受影響,這是說不過去的,這是把一個人的「個人之醜」帶進了全國政協,而且是明知故「帶」,醜上加醜。
現在,可以稍做「補救」的,是不要選唐英年成為政協常委。他自己若還稍講廉恥,更應該遞交辭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