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在民間電台任主持及嘉賓的狄志遠、李偉儀和岑子杰,原被票控「藉未領牌電訊設施發送訊息」等罪,昨到東區法院應訊時獲控方以年代久遠等理由,申請撤銷控罪,獲法庭批准兼准取回訟費,控方稱將繼續控告營運民間電台的人士。狄志遠批評控方怕面子有損而阻撓索取訟費,李偉儀形容控方猶如「(手拿)番揸沙」。
案件編號:ESS42079/2008、ESS4810/2010、ESS50725/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