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年糕品幾屬農曆新年必不可少的應節食品,有人更看準商機,在新春前夕透過網上拍賣網站出售賀年糕點,市民不虞有詐購入後始發現貨不對辦,食物標籤亦欠奉,擔心進食後會影響健康。立法會議員批評當局未有做好把關工作,違規食品公然在網上出售亦未作干預,令市民失卻保障。
何太知悉家姑酷愛有香濃椰汁糕點,早前發現有自家製特色黃金糕出售,特意購入兩盆,希望在新春期間讓家姑享用,未料取貨後發現黃金糕既貨不對辦又粗製濫造,不但營養標籤欠奉,更沒有標示食用日期,擔心食用安全,「老公話喺網上買嘢不嬲都冇咩保障,黃金糕仲要有椰汁有奶,食咗有事唔知點算?」
記者取得何太從拍賣網站購入的椰汁黃金糕,發現實物與網上照片有別,體積較小且賣相不佳。記者更發現賣家在新年前夕加價,兩盆原售一百二十元的黃金糕加價至一百五十元,並指因接獲過多訂單而取消八折優惠,反映網售自家製糕品有價有市。
對於有買家指所購糕品未符法例要求一事,有關拍賣網站發言人表示,接獲本報轉介後已即時了解及跟進,並確認有關賣家出售之食品來源不明及不宜食用,該產品已即時被移除及終止售賣,並根據違規記分制度對賣家作出記分。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指出,透過網上推銷出售之食物均受《食物業規例》及《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監管,前者向食肆以外地方出售之食物必須領有食物製造廠牌照,否則即屬無牌經營;後者出售之食物則須符合食物安全及標準的附屬法例。一旦違規,兩者最高刑罰皆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強調,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預先包裝的食物須依照規定加上標記及標籤,並須符合營養標籤以及營養聲稱規定。至於上述網上賣家是否領有牌照一事,發言人僅稱會派員調查,一旦發現無牌食物會採取執法行動。
「過時過節好多市民都會買大量賀年糕點,無牌食物工場好可能會透過網上平台出售呢啲來歷不明食物,食環署一定要睇緊啲!」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認為,食環署應對網上出售食品加強抽查,以防有不法商人趁佳節當前出售來自無牌食物工場製作的食品。王又建議政府加強宣傳,教導市民向具信譽商店購買食品,以自我保障。
記者:黃芷君、阮佩君
攝影:馮國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