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修例鞏固法理基礎

早前政府「四局會商」,由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親自領軍,果斷推出十項辣招,在短時間內發揮阻嚇作用,迫使水貨集團知所收斂,農曆新年之前的奶粉荒危機總算得以化解,不過仍有大量工作需要跟進,才有望徹底理順整條奶粉供應鏈。其中一項工作,當然就是通過立法程序,為長遠控制奶粉以水貨形式大量跨境,打好法理基礎。政府正式公布修改《進出口(一般)條例》的諮詢文件,到本月十八日結束,再將正式建議交行政會議審議後,盡快落實必要的行政措施。

政府建議,修例之後,十六歲或以上人士於二十四小時內,以自用為理由,可攜帶兩罐奶粉離境一次,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及監禁兩年,罰則頗見嚴厲,卻算是合理,據悉業界反應正面。

修例勢在必行,符合香港施政的特色,法理基礎要堅穩,公務員執法才能硬朗,運用酌情權才不致被公眾質疑,法庭判案也能有所依據。今次諮詢期頗短,只有不足兩周時間,而且中間被農曆新年假期分隔,但由於過去半個月媒體持續廣泛報道,政府不斷高調作出回應,相信公眾對事件的來龍去脈已有相當了解。

修例不能拖延,估計農曆新年過後,水貨集團將重整旗鼓,以新策略繼續化整為零重臨區內掃貨。行會審議完成最快要月尾才能落實修例程序,爭分奪秒與對手競爭,以兌現「民生無小事」的承諾。最終能否徹底解決問題,還看取消「一簽多行」,改為「一日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