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玻璃樽徵費 變相飲品稅$1

環境局昨公布玻璃樽回收計劃諮詢文件,諮詢公眾三個月。首階段建議向果汁、礦泉水、啤酒及葡萄酒等玻璃樽裝飲品供應商徵費,初步收費約七角至一元,惟現有按樽機制的本港生產商如牛奶、汽水等則獲豁免。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指,預計徵費後可回收七成玻璃樽,每年因此可徵收逾五千萬元,該筆費用將聘請承辦商包攬宣傳、回收、處理等工序,預期今年底向立法會提交諮詢結果,最快明年草擬立法工作。有環團批評港府「縮骨」,無履行當年一併回收膠樽和鋁罐的承諾,又將回收責任全數推卸承辦商。有回收商表明承辦商職能眾多,港府「零支援」下無力勝任。

徵七角至一元 「按樽」豁免

全港目前約有一千七百個飲品供應商,港府擬向玻璃樽裝飲品供應商先行收取該筆循環再造費用,以容量七百五十毫升的紅酒樽為例,每個玻璃樽收費約七角;一公升玻璃樽則收費約一元,實際徵費水平則視乎投標結果。黃錦星指,本港飲品供應商比較集中,在生產商或進口商層面徵費最有成本效益。他強調葡萄酒等酒精類飲品佔廢玻璃樽量八成半,亦相信徵費後生產商轉用膠樽取代玻璃樽的機會較微。

港府會將收得費用先撥入庫房,再由港府以公開招標形式委聘承辦商,一站式統籌整個回收及運輸網絡,包括廣泛提供回收桶、營運數個地區回收點、向零售商提供回收資料等。

黃錦星指,為免造成混亂,港府傾向聘用單一承辦商負責回收全港玻璃樽,認為市民對回收玻璃樽反應較佳,一般飲品類玻璃樽容易清理,惟因現行回收計劃以自願性質推行,回收率僅得數個百分點。

綜觀海外經驗,徵費後回收率可達六成甚至百分百,有信心本港徵費後回收率可提至七成,減輕堆填區的負荷。當局會視乎巿民洗潔及回收玻璃樽的意識,第二階段才擴展至醬油等食物玻璃樽。

酒商斥損港商譽 環團責違諾

對於港府建議向有關進口商及分銷商徵收玻璃樽回收費,香港葡萄酒商會表明有強烈保留,指消費者完全感受不到徵費的存在,認為徵費建議與恢復酒稅無異,嚴重影響本港在國際上「零酒稅」的商譽,特別是對大量入口單價在五美元(約三十九港元)以下的葡萄酒,最終轉嫁給消費者,建議港府向巿民徵收葡萄酒樽按金,作為回收葡萄酒樽的誘因。

環保團體「地球之友」亦認同港人熟悉按樽制度,促港府盡快落實和加強機制,該環團又批評港府僅規限飲品玻璃樽,無兌現○五年的承諾,會一併規管玻璃樽、膠樽和鋁罐等飲品容器,令徵費成效大減七成。環境局指,按樽制度涉及極高行政費用,擔心加重中小企營運壓力,知悉某大型汽水廠為履行企業責任,才會「蝕住做」推行按樽計劃,故當局暫不建議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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