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猝斃甲亢男裁定死於自然

【本報訊】患甲狀腺功能亢進的卅九歲男文員曾慶華,前年二月一日因感冒症狀往將軍澳醫院急症室求診,被發現心律不正及心跳一度高達每分鐘逾二百下,他留院期間獲處方心臟藥物,懷疑甲狀腺受藥物刺激引致肺水腫等併發症死亡。死因庭經過兩日研訊,昨日裁定曾慶華乃死於自然,法庭未有作出任何建議。

死因裁判官黃偉權指,用藥乃醫生專業判斷,法庭不應干預,而死者是因甲狀腺瀰漫增生,引致急性肺水腫等疾病致死,遂裁定他死於自然。聆訊時質疑醫生用藥決定的死者胞妹曾翠微稱,接受裁決結果,現已了解兄長死亡的過程,她重申處方有關心臟藥的醫生對藥物認知不足,認為當時用藥仍有其他選擇,亦指院方需改善對病人的呼吸監察。

案件編號︰CCDI 69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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