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黃冠豪(五十歲)供稱,前年六月十日在灣仔辰田食棧和三名同袍晚飯後,無留意帳單上寫有「酬謝黃司飯宴」字樣,但同意「黃司」意指自己。他指店東陳棣榮等人加入晚膳及點菜,才令帳單逾二千元,他和同袍的消費實際只有三百多元。控方質疑被告在八月另一飯局曾收店方送贈洋酒,被告否認稱:「我食都食三千蚊,使乜你送千幾蚊酒?」
警司冼志明供稱,六月十日當晚獲被告等邀至「澳門豬骨煲」敍舊,不知該店已改名為辰田,憶述被告結帳時有醉意但清醒,未見他檢查帳單細項,而攤分款項後他只須支付約一百元,雖享用過蟶子等多款美食,但很多菜式是店員所吃,堅稱費用合理。
案件編號:ESCC 219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