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槍擊疑犯 喪心病狂

【本報訊】天水圍早前發生將途人當活靶的連環槍擊事件,一名九歲男童及一名十九歲女學生在露天範圍無故被射傷,警方調查後日前在天恆邨拘捕涉案男疑犯,他昨日解往屯門法院提堂,控以兩項有意圖而射擊罪,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了解案情後,直指疑犯似是向目標的頭部射擊,可能受射程影響才未有對事主們造成嚴重傷害,嚴斥有關行為「喪心病狂」,對人身安全毫無意念,是極度危險人物,故否決被告的保釋申請,將他收押懲教署看管至下月七日再訊,期間讓控方作進一步調查,被告要在獄中度農曆新年。

報稱無業的被告曾仲繁(廿六歲),身材矮小,披着一頭厚而凌亂的黑髮,昨日出庭應訊時顯得神情呆滯。控罪指他在今年一月廿八日於天水圍天恆邨停車場的平台遊樂場,意圖使九歲男童蔡永傑的身體受嚴重傷害而向他射擊;另一控罪指他在一月卅一日在天恆邨恆健樓外,意圖使十九歲女事主蔡場星的身體受嚴重傷害而向她射擊。

指蓄意對準頭部開槍

控方在庭上透露,警方調查本案時,共檢取到四支氣槍,包括兩支來福氣槍、一支半自動氣槍及一支手槍型氣槍,並檢獲一些鉛製及金屬製子彈,另有氣槍用的壓縮氣體等。控方指警方需時檢驗這批氣槍,包括檢查槍械能否發射,及與事主身上找到的子彈是否脗合等。控方表示被告在短短數天內連犯兩案,雖然案中兩名事主已先後出院,但恐防被告仍會對公眾安全造成危害,因此要求繼續收押被告。

辯方律師替被告申請保釋時,指稱被告被捕後受警方威嚇及滋擾,在非自願下才作出招認,又指被告堅稱所擁有的四支氣槍均從未改裝,亦無相類案底。律師又指被告未婚,最近才獲分發得單身公屋單位,該單位仍在裝修才未上樓,故現時仍與母親及弟弟同住。被告並無相類的案底,雖然他在○二年曾因普通襲擊而被判感化,但他在該案期間從無棄保潛逃記錄等。

惟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並指犯案者對人身安全毫無意念,雖被告否認指控,但案情反映犯案者疑似對準目標的頭部開槍,案中男事主是在屋邨遊樂場玩耍時被射傷額頭,女事主則在落巴士時被射中膊頭且深入體內兩吋,官認為可能因射程遠而造成偏差,但這只是事主幸運而已,故否決被告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TMCC 49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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