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九小輪守則「寫了等於無寫」

【本報訊】十‧一南丫島撞船事故後,首次有海泰號所屬的港九小輪高層到調查委員會聆訊作供,委員會質疑港九小輪向船員發出的工作守則過於簡短,「寫了等於無寫」,無具體列出海泰號作為高速船,在必要時需停船、倒船防止碰撞,又質疑港九小輪是否太自滿,認為毋須提醒船員。港九小輪總經理伍兆緣承認不足,指正在更新守則,船員的操練亦由以往的不定期舉行,加至每月一次。撞船當晚涉事的三名海泰號船員,稍後亦將出庭作供。

當日無警惕煙花觀光船

伍兆緣昨開始作供時,委員會主席倫明高批評他無盡快向委員會提交所需文件,委員會早於去年十二月已要求港九小輪提交涉事三名船員過去有否撞船等違規紀錄,以及公司航線以往事故報告等,但委員會至昨日仍未收到,伍兆緣解釋指翻查紀錄需時,又稱可在下午補交;下午開庭時,伍指該三名船員並無違規或意外紀錄,公司旗下船隻則在過去五年,最少曾發生兩次事故,包括在青洲對開撞到不明物體令船身受損。

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盤問伍兆緣時指出,港九小輪向船長及船員提供的工作守則內容簡短含糊,例如只寫了船長的職責包括遵守法例及國際海上防碰指引,寫了等於無寫;在涉事十月一日當晚,亦無白紙黑字提醒海泰號的船員,當晚會有港燈船隻由南丫島駛出前往觀賞煙花,着船員應加強警惕。

伍兆緣指正在修訂工作守則,「唔係幾頁紙,可能係幾十頁」,又說經常提醒船員要「有慢無爛」,即寧願將船駛得慢一點,以避免撞船;在十月一日前,港九小輪有發放海事處關於煙花匯演海上交通情況的通告予船長及船員,又指作為一個合資格的船長,應無時無刻留意海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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