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石綿是一種確認的致癌物質,吸入其纖維可致石綿沉着病、肺癌及間皮瘤,自九六年起本港已禁止進口或出售對健康危害較大的鐵石綿及青石綿,但白石綿(溫石綿)仍未全面禁絕。有石綿專家指,因早年入口的含石綿產品仍可使用,內地又無禁用石綿,產品有機會循不同途徑流入本港,令石綿這種致癌物無聲無息地威脅着市民健康。
世界衞生組織將石綿列為第一類毒物質,因可分裂成非常幼細的纖維,釋出後纖維可長時間浮游於空氣中,若吸入更可積聚在人體十年至四十年才出現病徵。八十年代中期以前,石綿曾廣泛應用於防火、隔電及保溫等產品及建築材料,如熱水器、鍋爐、電線槽、防火氈及離合器面層等。
隨着市民對石綿的危害意識日高,八四年起新建公共房屋已無用石綿建材,九十年代起禁止鐵石綿及青石綿入口及出售,政府前年建議把有關禁令擴展至包括白石綿的其他種類石綿,但尚未正式落實。
有石綿顧問指,雖然港府禁止石綿產品入口,但政府拒絕公布含石綿建築的樓宇名單,早年已存在的石綿產品又可繼續使用,加上內地並未禁用,不排除石綿產品經其他渠道流入本港,令港人至今仍然受到威脅。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表示,一般燒焊工序會以耐燒的帆布或防火纖維板遮擋施工範圍,部分工友「貪方便」以石綿板作遮擋物,是非常危險的行為,但自八十年代後,政府嚴格限制含石綿的物料入口,對於在地盤發現疑含石綿的防火物料感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