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物受損賠償免問

【本報訊】無辜「穿頂」的平台屋,用鋅鐵、假天花及薄石屎搭建,事後碎石及假天花散滿一地,昨晚住戶仍未趕及修補洞口,由高處向下望,更可見單位燈火通明。涉事大廈曾屬全港最高之住宅,至今最少仍有五個同類單位,有其他住客驚聞意外後均稱不敢住。保險業人士則提醒市民,若僭建物受損將不獲賠償。

曾是全港最高住宅

僑冠大廈於六六年落成,樓高廿八層,分A、B兩座,當年曾經是全港最高的住宅大樓。據記者現場所見,目前兩座的三樓至少有五個單位將平台密封成屋。居於A座七樓的女住戶昨驚聞墮樓穿屋後頻呼「好驚」,並指自己絕不會居於同類單位,坦言﹕「我見到都唔敢住!遇上風吹雨打好易漏水!」

國際專業諮詢保險協會會長羅少雄稱,受影響住戶若因意外而引致財產及人命傷亡損失,可透過家居保險及第三者責任保險索償,若無買保險的話,則只能循民事訴訟向有關人等索償,但需時會較長,但若受破壞的地方證實為僭建,將不獲發賠償。至於印傭僱主是否會「上身」,則視乎僱主有沒有買保險及警方調查結果,若證實印傭自殺,即使有保險亦「無得賠」,若屬意外墮樓,則可從保險賠償予受影響住戶。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