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公司條例》首批附屬法例已於前日刊憲,而備受爭議、涉及限制公眾查閱公司董事個人資料的「查冊」新安排部分,則於五月提交立法會。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指出,企業須透過查冊了解新客戶「底細」,以避免損失,他認為公司透明度高較個人私隱更重要,新修訂將對中小企營商帶來負面影響。香港建造業總工會亦指,建造業工人能成功向僱主討回欠薪,其中一個有效途徑便是透過查冊,該會本周三將與飲食業等工會舉行聯合記者會提出反對修訂。
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永遠榮譽主席劉達邦昨撰文指,當企業初次與新客戶簽訂合作協議或買賣合約時,會希望了解該客戶的背景、股東人數、董事有否刑事紀錄等,衡量相關信貸額及貸款期數等等,如不清楚對方底細,便寧願放棄合作,以免招致虧蝕。他認為有關查冊的新修訂只會令企業自綁手腳、抹殺商機。
劉指出,《公司條例》已實施多年,無人因而受到滋擾,亦無證據顯示有人藉此做出非法行為或導致他人損失,而公開公司董事身份亦可起公眾監察作用。他認為,只豁免部分人士查冊並不可行,因中小企日後如需透過律師查冊,會增加營運負擔及風險;該會曾向會員進行問卷調查,會員均認同公司透明度高較個人私隱更為重要。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亦指,建造業工程大多是逐層分判,工會主要透過公司查冊,才成功為工人追討欠薪。去年三千一百多萬元討回的欠薪中,便有約六百五十萬元是透過此途徑討回,如新修訂獲通過,僱主將可利用司法程序拖延,引發更多欠薪個案,民怨更深。他表示,由於飲食業及服務業有相同情況,各工會本周三將舉行聯合記者會,反對有關修訂。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在考慮放寬有關規定時,須小心平衡公司董事的私隱及公眾知情權。當局認為可豁免傳媒受有關條例規限,但需與私隱專員公署及立法會討論,他認為界定何謂傳媒存在困難。他又指,明白公眾對知情權的訴求,當局會以開放態度,聽取各方對是否應維持現狀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