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理工大學市場學男生用手機在港鐵扶手電梯偷拍女子裙底春光,當場被警員拘捕,搜出身藏另一部iPhone4,警員調查後發現該手機原是男生女友在的士拾獲的失物,情侶因而惹官非。案件昨於觀塘法院再提訊,男被告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和處理贓物兩罪,獲准保釋至下月四日以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至於女被告則認偷竊罪,當庭被判罰款五千元。
報稱理大學生的男被告袁日輝(廿三歲),承認去年八月廿一日於港鐵旺角站E出口扶手電梯上,用手機偷拍女子X的裙底,及同日在黃大仙竹園北邨的女被告寓所內接收贓物,即一部iPhone4手機。報稱侍應的女被告李錦秀(廿歲)則承認去年八月十八日,偷取彭姓事主遺留的士內的手機。
案件編號:KTCC 681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