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去年五月不滿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主持議席出缺替補方案的修例會議時,「剪布」終止議員提出逾一千三百條修訂案,他事後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但不獲受理,他不服早前提出上訴。
上訴庭昨日頒下判詞裁決指,贊同原審裁決,即除非出現違憲情況,否則司法機關不應干預立法機關內部運作;議會成員在議會的作為,應以政治而非司法方式規管制衡。在本案中,曾鈺成「剪布」符合《基本法》賦予立法會主席主持會議的權責。因此駁回梁的上訴,並下令他要支付是次訴訟的訟費。
法官更指梁今次的興訟,只是他在議會無法阻止有關情況後,企圖將戰場由議會延至法庭,屬濫用法律程序,故法庭不應受理。
案件編號:CACV 12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