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靠近落馬洲的鹿尾村,大部分土地均規劃為「露天儲物」用途,原則上村內土地可在毋須事先向規劃署申請發展作露天貨倉,惟因魚塘屬珍貴景觀資源,加上填塘會影響區內排水,故有關工程須先得城規會批准。
「明明係魚塘但就劃做露天倉,根本就係引人犯罪!你劃咗畀我(作貨倉用)但係(填塘)又要人申請,通常又唔批,好明顯係一個錯配!」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質疑事涉地點被劃作「露天儲物」用途屬規劃失誤。
李少文直言,有關錯配現象並非罕見,元朗山貝村一帶有不少魚塘亦被劃作「鄉村式發展」用途,原則上可興建丁屋,但山貝村附近已劃為濕地保護區,魚塘有明顯生態價值,填塘申請一般亦不會獲批,結果便造成不少非法破壞,「規劃署應該盡快去糾正番呢啲錯配情況,等地主唔使有一個不切實際嘅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