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選舉總是離不開賄選,民國時曹錕當選總統,每票的價格是五千大洋;如今沒有總統可選,只有各級人大代表選舉,當選的代價原來也不輕。
湖南富商黃玉彪參選省人大代表,自爆以一千元一票的價格賄選,總共花費了三十二萬元,結果落選,他認為失敗的原因是「送錢送得不夠多」。不說不知道,要當選省人大代表,據說最少也要一百萬元,高票當選的甚至要花費二千萬到三千萬元。試想想,省級人代尚且如此「值錢」,全國人代的價碼豈不是更加驚人?
實際上,人代賄選早已不是甚麼新聞,這年頭連村官選舉也不乾淨,黃玉彪煞有介事地實名舉報,與其說是揭露官場醜態,不如說是自暴其醜,他出手不夠人家豪闊而落選,竟然老羞成怒,其本身的人格和誠信就很值得懷疑。正如香港最近上演的索官不遂反目成仇的鬧劇一樣,有人爭名逐利,一旦達不到目的,不惜撕破臉皮,來個魚死網破。最好笑的是,有人爭做政協常委,結果連委員也做不成,這就叫做偷雞不成蝕把米,何苦呢!
有人說,現在的人大和政協已成為富豪權貴的俱樂部,即使有少數來自基層的代表和委員,只是聊以點綴,充當花瓶而已。其實,這種說法已經算是客氣了,用藏污納垢來形容人大和政協一點也不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