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教育產業化

教育本來可作產業,但重心不應在於賣學位。在教育結果方面,包括具體教學過程,都不應商業化或作企業牟利式的經營。教育要求有效果,效果體現在學生的學習成果,而這個成果不在於文憑,而是在於學生知識、技能方面的提升。

教學需要教師和學校的密集投入,若只是考慮利潤,且是利潤最大化,投入必然有所折扣,對教學效果也必然有所影響,因而與教育的目的相違背,不可能並存。除非學校收費不受限制,以高收費來同時達到利潤與教學效果的雙重目標。但是高收費卻會使社會上許多中下收入的家庭無力供子女讀書。事實上,許多國家規定免費教育,以至豁免大專院校學費,提供助學金、學生低息以至免息貸款等,都是為了使社會不同收入的家庭都可同等地有接受教育的機會,不因財富差異形成排斥和歧視。

教育要成為產業,主要是在教學之外。當教育有一定的規模。規模效益可產生出對教學手段的產業化,例如教材的編寫、出版,教學軟件的發展,教學設施的研發生產等,也可包括教學的輔助設備,包括體育運動設施、實驗室設備等等。規模效益的結果應是規模大了,競爭選擇多了,從而促使質量提升,成本降低。

香港在這些教學手段的產業化可促使企業化生產經營,內銷並可出口,關鍵是打破壟斷,形成良性競爭,例子如要打破中小學教科書的寡頭壟斷。

這樣的產業化,企業化沒有人會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