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次暴力案底的港男水貨客因不滿港鐵上水站的職員管制分貨活動,襲擊兩名港鐵職員後,卻拳打自己臉部,厚顏大呼是被港鐵職員襲擊,最終被捕。惟他在保釋候查期間,於上水站再遇其中一職員時,又恐嚇會打死對方而再度被捕。被告昨於粉嶺法院認罪,裁判官判刑時嚴斥被告「誣賴他人、混淆視聽、顛倒事非黑白、行為可恥及野蠻!」官又指他在保釋期間犯案是公然挑戰法紀,最終重判他入獄兩個月零廿日。
五十一歲被告周漢華,報稱無業,承認普通襲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刑事恐嚇共三罪。控罪指他在去年十一月廿九日,於上水站的控制室內襲擊男事主彭國偉(五十七歲),又在上址襲擊另一男事主王偉成(四十一歲),控罪又指他在去年十二月廿一日在上水站的月台上恐嚇王姓事主。
控方指被告有十六次案底,其中四次與暴力有關。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已婚,育有九歲兒子及八個月大女兒,現每月領取三千九百元綜援金維生,辯方指稱被告在案發時因一時衝動才犯案。
案情透露,兩名男事主均是港鐵職員,在去年十一月廿九日下午,彭姓事主正在管制水貨客於大堂內分發貨物的行為,在場的被告因而責罵彭,又尾隨彭到控制室。彭要求被告離開但不果,被告更用手提電話戳彭的胸口。王姓事主見狀上前驅趕被告,亦遭他以手肘襲擊頭部。被告之後拳打自己臉部,並大叫是被港鐵職員襲擊。期間有人報警,警方到場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後,釐清真相後拘捕被告。彭及王送院驗傷後,彭的兩邊胸壁有觸痛,王的頭及唇部有觸痛、發紅及紅腫。
被告獲保釋候查期間,在翌月廿一日於上水站月台再遇王,遂上前用手指指向王說︰「你同我玩嘢,你係唔係帶埋你阿媽一齊返工呀?」被告又指︰「如果你夠膽再返工,我就打死你!」王與一名男同事跟隨被告登上火車並報警,警方在羅湖站月台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FLCC 284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