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查冊遮醜行 新聞自由快玩完

《史記》上說:「自繆公以來,稍蠶食諸侯,竟成始皇」。意思是說,秦國吞併六國並非一蹴而就,而是採取蠶食桑葉的方式,一點一點,得寸進尺,最終達到目標。如今港府亦如此,行政與立法聯手蠶食新聞自由,鬼鬼祟祟通過《公司條例》修訂草案,就是其中的重要一步。

目前市民可以通過查閱公司註冊資料,了解公司董事的住址等個人資料,查冊也是傳媒採訪的重要渠道,此模式一直行之有效,但經修訂的《公司條例》禁止查冊,公然剝奪公眾知情權,且嚴重妨礙新聞採訪自由。當局明知有關修訂必將引起社會反對,故以快刀斬亂麻之勢,未經充分諮詢,即匆匆通過草案,與港府一向「研究復研究、諮詢復諮詢」的拖拉作風簡直判若雲泥。

一反常態的還有立法會。立法會議員平時予人「雞蛋裏挑骨頭」的印象,近年更以所謂「拉布」戰術一再阻延被指損害公益的法案通過,然而,立法會討論修訂《公司條例》時並未做好守門角色,議員既未挑剔,更無拉布,而是大開方便之門。難道是尊貴議員百密一疏被當局蒙混過關?當然不是。

原來,希望盡快通過修訂案的不僅是當局,還有立法會。審議草案委員會的十六名委員之中,有十二人被揭虛報地址,包括何俊仁、湯家驊、黃定光等,有的將商業大廈或工廠大廈當私人住址,有的竟然將家「搬到」立法會辦公大樓,無奇不有。雖然當事人辯稱「無心之失」,誤將住址當成通訊地址云云,然而,堂堂立法會議員,有些更是精通法律的律師大狀,竟然犯下如此低級錯誤,有人會相信嗎?

平生不做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只要行得正,企得正,正常生意人不會介意查冊;反過來說,全力禁止查冊者,勢必其身不正,心中有鬼。事實上,若不是傳媒查冊,上述議員虛報住址的醜行恐怕永無大白天下之日。不可不知,何俊仁及湯家驊之流隱瞞醜行已不是第一次,去年立法會選舉前夕,本報揭發他們涉及僭建、隱瞞自己是多間公司董事身份、處理黨產一盤糊塗帳等連串醜聞,當時他們也辯稱是一時疏忽。次次都是「疏忽」,這根本是侮辱公眾的智慧。

別看行政與立法機構平時吵吵鬧鬧,似乎不共戴天,實際上權貴在剝奪公眾知情權、度身訂造逃避刑責條款方面卻是配合默契,沆瀣一氣。自多年前警方以採用數碼通訊為由截斷傳媒獲悉突發新聞的渠道,到消防、救護如法炮製,再到禁止查冊,當局對傳媒尤其正義傳媒的打壓、對新聞自由的蠶食,可謂一以貫之,變本加厲。如果有一天,傳媒只能靠政府發放消息,新聞處變身中宣部,香港核心價值之一的新聞自由將徹底玩完。

即使是沒有新聞自由的內地,現在迫於壓力,也準備推行「陽光法案」,港府竟一步步「熄燈」,讓黑暗籠罩香江,這是開歷史的倒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