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贍養費爭拗 郭永淳上訴終院

【本報訊】與女藝人楊愛瑾(Miki)傳緋聞的永安百貨太子爺郭永淳,早前與前妻伍智恒就贍養費對簿公堂,上訴庭當時改判郭需付前妻每月四萬二千元生活費,另外一筆過付一百五十萬元。郭昨於終審法院作上訴聆訊,其代表律師指上訴庭錯誤估計郭的賺錢能力,又不當地把郭的父母一直以來對郭及伍的資助也列評估標準,認為上訴裁決不正確。伍的代表律師則認為郭家的資助確屬郭財政部分,認為裁決恰當。終院法官聆聽雙方陳詞押後裁決。

上訴人郭永淳(卅六歲),答辯人伍智恒(卅四歲),二人昨均無到庭。代表律師指郭雖在哈佛大學畢業並擁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又在投資銀行工作;但他與伍在○○年結婚後,一直至○六年才工作,○八年二人離婚時,郭的收入仍微薄,認為上訴庭不應根據一般碩士畢業生收入平均數,去估量郭收入能力。

指上訴庭不當評估資產

此外,上訴庭要郭一筆過付一百五十萬元亦不當,雖然證據顯示,郭的父母一直在經濟上支持二人,但評估贍養費時不應將父母資助列入計算。

伍的代表律師指,郭當時提供的收入資料不切實際,上訴庭遂用其他相關資料,以作評估郭的資產並無不當;而且郭一直獲家人經濟支持,在預見的將來,郭也相當可能擁有雙親提供的財務資源,故認為上訴庭將郭家資助算入亦無不當。

據資料指郭及伍結婚後伍患上罕見腸胃病、並有抑鬱及失眠症狀,須長期治療,郭因要陪伍未能工作,終離婚收場。

案件編號:FACV 18/20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