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健康:認知職業病 預防勝補償

職業病是指已被認定為與工作時暴露於某些環境因素有明顯或強烈關係的疾病,而這些因素是明顯的致病成因。

現時,例須補償的職業病有五十一種,主要按三條條例中所訂明的疾病來作分類。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把四十八種例須補償的職業病分為四個不同因素所致的疾病,包括物理、生物、化學及其他因素。而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中列明,因矽或石綿所致的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的疾病,也是例須補償的職業病。

此外,根據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職業性失聰亦是其中一種例須補償的職業病。在職人士如發現自己出現有關法定的職業病以致喪失工作能力,並符合要求的話,可以按法例申請補償。

職業性失聰個案最多

勞工處二○一一年的職業安全及健康統計數字顯示,經證實為職業病的個案有三百五十三宗,其中最多是職業性失聰的個案,共有一百五十七宗;其次是手部或前臂腱鞘炎(有七十宗)及矽肺病(有六十三宗)。所以增加市民對職業病的認知、僱主注重員工的工作安全及健康,改善工作環境,對預防職業病是很重要的。

勞工處轄下有兩個職業健康診所,分別位於粉嶺(電話3543 5701)及觀塘(電話2343 7133)。

你亦可致電勞工處的職業安全健康部查詢相關的補償資料,電話2559 2297。

職業安全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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