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送奶粉 兩水客囚兩月

【本報訊】警方及入境處日前聯手打擊水貨活動,拘捕六名內地男女並控以違反逗留條件罪,其中兩女昨在粉嶺法院認罪,兩人涉及協助一名陌生男子運送一百七十六罐奶粉回內地,裁判官判兩人監禁兩個月。餘下兩男兩女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以調查及檢驗其他貨物,並研究控罪的合適性。裁判官表明,若水貨活動持續,刑罰將會加重,下令將四名被告收押至下月廿一日再訊。

六名被告昨分兩案被解往法院應訊,涉及同一案的女被告周麗娟(廿五歲)及張麗靈(四十一歲),均報稱水貨客,她們承認於本月廿一日,在上水彩暉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案情指警方觀察到一名男子把多箱貨物運往案發地點,數名女子之後將貨物拿到路邊,警方上前查問,發現該男子是香港居民,他為另一陌生男子運貨,收取一百一十元報酬。

現場搜獲176罐奶粉

控方續指,周及張承認本身只想來港辦年貨,二人途經案發地點時,一名陌生男子請她們運一些嬰兒食物回內地,她們表示被截停前仍未跟陌生男子談妥報酬。警方又在現場搜獲一百七十六罐奶粉、十一架手推車及七個背囊。

另案四名毋須答辯的被告分別為周少波(五十三歲)、周志興(廿四歲)、羅金花(女,四十三歲)及林春華(女,卅八歲),分別報稱商人及營業代表。

案件編號︰FLCC 208 & 20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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