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報道】本港缺乏《檔案法》,就連「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嫌貪污,可供查證的外遊紀錄亦被「毀屍滅迹」。成員包括前高等法院法官、前政府檔案處處長以及檔案管理學者的「檔案行動組」,將會主動聯絡申訴專員公署,希望能推動立法。行動組呼籲公眾參與,敦促政府從速立法。
擔任行動組主席的前高院法官王式英昨坦言,四年前赫然得悉本港未有《檔案法》,遂成立行動組推動立法,惟至今仍未成功,他對此十分失望。早前申訴專員公署主動對本港的公開資料及檔案管理制度展開調查,並於下月四日前公開收集意見,王表示已經去信大律師公會、律師公會及不同大學,希望專業團體亦能在限期前表態,支持立法。
對於近日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書面答覆立法會,指去年三月至十二月獲檔案處批准銷毀的三萬二千多直線米(約六十多萬個)檔案中,涉及的主要是紀錄複本,行動組副主席、前政府檔案處處長朱福強直斥當局刻意淡化問題:「如果真係影印本根本唔使問檔案處,到底銷毀嘅文件實際上係乜?政府好應該公開!」他亦批評當局未安排具檔案管理知識的人士出任檔案處處長,令該處不能發揮應有作用。
而同為行動組成員的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指,前特首曾蔭權被揭發以公帑外遊,涉嫌貪污之前,有關部門早已銷毀他部分外遊紀錄,在訂立《檔案法》前,這種情況隨時再次發生。行動組秘書鮑卓善則透露,行動組將約見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要求協助署方進行調查,為立法盡一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