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署失職 縱容住宅當食物工場

疑似無牌食物工場進軍旺角住宅,食物環境衞生署竟稱無發現!旺角塘尾道有居民近月飽受嚴重油煙滋擾,疑來自大廈內之食物工場,多番向食環署舉報,均獲覆查無所獲即了無下文,居民不滿當局執法不力令小市民投訴無門。立法會議員則坦言對食環署執法能力表示質疑,要求該署盡快覆查,以保障食物衞生與市民健康。

「一到食飯時間,啲油煙就係咁攻上嚟,搞到阿媽咳到連氣都抖唔到!」李先生於多個月前發現有低層單位變身成食物工場,且兼營外賣生意,每日午、晚市甚至消夜時段皆其門如市,油煙則直攻上層住戶,每日均有多名「外賣仔」攜帶大量飯盒不斷進出。李先生坦言家人對此大感滋擾,曾聯同其他住戶向食環署投訴,可惜該署竟以查無所獲作回應,令街坊大感震怒,李說:「除非佢哋係盲嘅,如果唔係冇理由係咁出出入入送外賣都睇唔到!」

記者曾多次實地追訪,發現每日早上約九時半便有人運送大量食材到涉事單位,十時起即有濃烈油煙從疑似僭建廚房排出。十一時左右,即不斷有人手持多個飯盒從單位步出,再往樓下取單車送外賣。據記者觀察所得,有關食物工場最少有四人負責送外賣,服務範圍遠至佐敦區,但餐單僅提供外賣電話,並未列明餐廳地址,記者曾按外賣餐單點餐,不消二十分鐘即成功目擊有人持飯盒由涉事單位出發,到達記者指定地址交收。

無牌經營可罰五萬囚六月

食環署發言人承認去年曾接獲兩宗相關投訴,並曾派員突擊巡查,但並未發現有人非法經營食物工場。接獲本報轉介後再派員作突擊巡查,亦未發現有非法食物工場。發言人又說,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屋宇署則在本報轉介個案後逾三星期始作回覆,發言人證實涉事單位有僭建簷篷,並已按規定向有關僭建物業主發出清拆命令,限令清拆。發言人指出,倘涉事業主在限期過後仍未清拆,該署可按《建築物條例》檢控,一經定罪可被判罰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有咩理由記者跟到,食環署竟然話冇發現,好明顯係執法不力啦!」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炮轟食環署執法欠專業水平,認為該署須檢討行動效率的同時,亦建議申請搜查令及以便裝進行執法行動,以增加搗破非法工場的成功率。

投訴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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