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物回收欠配套 樣樣收費也枉然

以前民國年代,苛捐雜稅特別多,引起怨聲載道,有「民國萬稅萬萬稅」之譏。如今港府將徵費視為減廢環保的靈丹妙藥,繼膠袋徵費,接下來還將推行垃圾徵費、廢舊電器徵費、玻璃樽徵費以至電費累進制等政策,加重市民負擔及營商成本,大有「環保萬費萬萬費」之勢。

環境局下月就玻璃樽徵費推出公眾諮詢,初步建議先針對酒精飲品樽向入口商收費,每隻紅酒及啤酒樽收費一元。表面看,玻璃樽徵費的對象是入口商,不是直接取之於民,實際上羊毛出在羊身上,成本最終必然落在消費者身上。須知膠袋徵費可以一定程度上減少膠袋使用量,但玻璃樽是液體容器,徵費不會減少玻璃樽,最多只是補貼回收成本,鼓勵循環再用,在香港的社會現實下,最終能否大幅減少玻璃樽使用量,實在令人懷疑。

根據統計數據,香港每日產生二百三十多噸玻璃樽,加上其他廢玻璃,全年約十萬噸,相當於總堆填廢物量的百分之三。換言之,即使玻璃樽回收提高到七成的港府預期目標,對減少全港固體廢物只起到象徵性作用,聊勝於無。正如環保組織所言,當局不能只針對玻璃樽收費,所有飲品容器都應收費。不難想像,玻璃樽徵費只是牛刀小試,今後鋁罐、膠樽、紙盒乃至所有容器、包裝物等徵費將陸續有來。

事實上,港府環保無計可施,只好一味向錢看,除了垃圾徵費、廢舊電器徵費勢在必行,當局還考慮將以往針對商戶的電費累退制,改為累進制,亦即耗電愈多,付費愈多。用電大戶與小市民一樣實行電費累進制,理論上比較公平,也可起到鼓勵商戶節約用電的效果,惟不可不知,一旦營商成本因電費累進制而上升,必然成為各行各業競相加價的理由,刺激新一輪通脹。可見港府所有的環保政策,最終都是增加市民負擔。

誠然,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想要有清潔的環境,不能不付出代價,這一點市民能夠理解。然而,環保人人有責,最大的責任在港府,市民這也付費,那也付費,港府又承擔甚麼呢?實際上,港府幾乎是零承擔,只是不斷推出各種各樣的徵費政策,將環保的責任全部推到市民身上。

不可否認,徵費減廢並不是甚麼新鮮事,許多國家及地區早已有類似的措施,惟橘越淮而枳,在外地行之有效,在香港未必有效,關鍵是外地減廢有配套政策,多管齊下,一是從源頭減廢,做好垃圾分類;二是做好回收工作,鼓勵回收產業;三是建造焚化爐,減少堆填。反觀港府推動垃圾分類成效甚微,對回收業不聞不問,興建焚化爐又受制於各種阻力而舉棋不定。學環保只學皮毛,不學全套,結果自然是事倍功半。

徵費、徵費、徵費,港府搞環保除了收錢,已經束手無策,最終不變成「香港萬費」都難。